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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贸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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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市商贸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南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联系方式:南昌市商贸委办公室,0791-83884226

一、概述

2013年,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在委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精神,深入实施《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建立机构、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最大程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和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我委及时调整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陆萍同志任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万治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邹重光兼。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并明确2名同志具体负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处室具体负责本处室需要公开信息的初审,分管领导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切实做到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整体推进、各司其现的工作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及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对外公开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努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护重要信息的传播安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深入学习宣传。通过会议、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竭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机关干部深入了解《条例》施行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的主要数量、类别、内容

2013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629信息条。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4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政务微博等媒体发布信息480条。

2、主动公开形式

我委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南昌商贸网站为服务平台,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市商贸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服务。2013年度收到一起法人组织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者要求我委提供水泥、铁矿、金矿、铜矿、铅矿、锌矿等矿山采选企业名录。依据职能,我委并无此类统计数据,为此,我委及时回复,建议申请者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我委一直明确承诺,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来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离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南昌商贸网平台未能充分利用等为此,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宣传,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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