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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发布(餐饮企业篇)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5-13  访问量: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22〕15号)精神,市商务局针对餐饮、零售、商贸物流、会展、“菜篮子”企业推出《市商务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发布》系列。




一、南昌市餐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1、事项名称:
南昌市餐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2、事项内容:
对南昌市餐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3、政策有效期:
2022年6月30日前
4、服务对象:
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南昌市限上餐饮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统称为企业,下同),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5、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员工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对企业防疫消杀的支出,给予50%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担。
6、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具体申报流程以各县区发布为准。
7、申请材料:
(1)南昌市限上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扫描文末二维码)
(2)营业执照;
(3)2022年3月22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开展员工核酸检测费用发票;
(4)防疫、消杀物品购置发票(如企业自行开展防疫、消杀工作,须提供);
(5)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防疫、消杀服务合同(协议),第三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如企业防疫、消杀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须提供);
(6)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
(7)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第1项需提供原件,第2—7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8、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9、申请方式: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10、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11、办理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请扫描文末二维码)
12、其他: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第11条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22〕15号)第8条不重复享受。



二、南昌市餐饮经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补贴

1、事项名称:
南昌市餐饮经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补贴
2、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2年单位或所属门店实际经营地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经所在县(区)核实后,予以每家单位不超过0.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3、政策有效期:
《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印发执行之日起生效
4、服务对象:
截至2022年4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南昌市限上餐饮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5、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且本单位或所属门店实际经营地在2022年3月16日-4月30日期间,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均可享受。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担。
(1)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1年营业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家单位0.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2)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1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的,给予每家单位0.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上述营业额数据以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中数据为准。2022年新入库餐饮经营单位依据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累计营业额,参照上述标准享受。
6、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7、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8、办理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请扫描文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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