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效发挥电子商务提振内需、扩大消费、促进商贸流通的重要作用,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市级商务发展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9〕88号)和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洪商务发〔2019〕126号)、《2021年南昌市支持电子商务事项资金使用细则》(洪商务发〔2020〕100号)文件精神,遵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上文件和申报指南(详情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我市支持电子商务事项资金项目申报,做好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的宣传、组织申报、项目初审及报送等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单位材料上报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信息化科 0791-83884218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0791-8398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