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2021〕15 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21〕6号)精神,我局结合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5-25 访问量: |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2021〕15 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21〕6号)精神,我局结合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南昌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