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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至“七一”期间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27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4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洪安办字〔2021〕42号,见附件)精神,做好“五一”至“七一”期间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目前经济形势强力反弹,企业存在超负荷经营现象,安全事故风险加大。各有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五一”至“七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安全防范。

二、压实压紧安全责任链条

要加强指挥调度,定期研究工作,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区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研判安全形势,全力配合属地应急、消防等监管部门,齐心协力,拧成合力。

三、紧盯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

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市场、加油站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五一”至“七一”期间,督促商贸领域企业促销等群体活动的安全管控和应急预测,密切关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落实安全生产台账制度,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督促全面落实整改,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到值班人员不脱岗、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或安全事故,要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避免事故扩大,将人员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并及时准确向相关部门报送安全信息,局机关节假日每日16:00时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值班电话:83986140)。各单位全力以赴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平安、祥和的环境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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