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燃料公司: 你司《关于二七南路号575号(1-4楼)房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租赁的请示》市燃政〔2018〕022号)收悉。二七南路号575号(1-4楼)房屋为自有店面,面积633.72㎡,原租金16212元/月。经研究,同意你司将二七南路号575号(1-4楼)房屋进入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租赁,交易价格为30000元/月,租期五年,从第四年起租金按5%递增。租赁交易完成后,请及时将租赁材料送局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