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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南昌市燃料公司二七南路575号房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租赁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06  访问量: 

 

南昌市燃料公司:
      你司《关于二七南路号575号(1-4楼)房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租赁的请示》市燃政〔2018022号)收悉。二七南路号575号(1-4楼)房屋为自有店面,面积633.72㎡,原租金16212/月。经研究,同意你司将二七南路号575号(1-4楼)房屋进入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租赁,交易价格为30000/月,租期五年,从第四年起租金按5%递增。租赁交易完成后,请及时将租赁材料送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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