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0年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文明校园年度复查情况的通报》(赣文明办〔2021〕4号)文件通知,我局在2020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中被评为年度复查合格单位,继续保留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本年度继续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