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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8-1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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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是按照甲类传染病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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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疫三字经

防疫情,莫等闲;非必要,不离昌;要出省,得审批;

往返程,做核酸;宅在家,少外出;不观影,不K歌;

严消杀,测体温;健康码,须查验;行程码,不能少;

戴口罩,勤洗手;多喝水,吃水果;用公筷,防传染;

选菜场,通风好;买生肉,少触摸;咋付钱,扫一扫;

睡好觉,心平静;多运动,精神爽;有异常,早就医;

打疫苗,要赶紧;强身体,防疾病;不焦虑,不紧张;

信科学,不信谣;莫造谣,莫传谣;若违法,必被究;

共抗疫,守规矩;齐参与,佑平安;新生活,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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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健康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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