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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投资促进局绿色办公行为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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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为准则》等规定,局办公室编制了《南昌市投资促进局绿色办公行为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42



南昌市投资促进局绿色办公行为准则

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遵守节能法规制度,自觉做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第二条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第三条 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清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尽量减少空调使用时间,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第四条 合理使用电梯,提倡少乘电梯、多走楼梯。

第五条 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白天光照良好不开启照明灯具,光照不足时采用间隔开灯等方式,减少照明设备电耗。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及时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第六条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条 坚持节约用水,养成节水习惯。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龙头,坚决避免长流水,提倡二次水的再使用。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参加会议、活动自带水杯,开启饮用瓶装水,鼓励带走喝剩的水。

条 严格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减少纸巾的使用,多用抹布毛巾。尽量不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尽量避免使用纸杯、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提倡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对闲置物品进行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应尽量协调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

条 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复印、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

第十条 坚持勤俭办会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住宿标准,原则上对本地代表不安排食宿。严禁重形式、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降低会议成本。倡导视频会议、电话会议。

第十条 坚持合理饮食、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就餐适量而取,合理搭配,积极倡导“光盘”行动。

第十条 带头践行135”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和公务活动出行尽可能乘坐公交车辆,使用公务用车尽量拼车出行。

第十条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维修、处置有关政策规定,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条 加强对空调、办公设备、灯具等用能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最大限度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 带头开展垃圾分类行动,严格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积极组织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争当垃圾分类的引领者、宣传者、监督者。

第十条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局机关干部带头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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